『終究不是當事人的旁觀者,都無法替他們做出「最好」的決定。』
近期看到張娜拉的戲劇作品,幾乎都是這樣有很強大氣場的女強人角色形象,在事業上取得成功,但是婚姻上處於觸礁狀態,而且都是丈夫外遇的情節——雖然不得不說這確實是蠻刻板的一個設計,好像刻意去強化那種女性事業有成、婚姻跟家庭關係就沒辦法取得平衡的印象,但或許也是從戲劇考量,需要讓主要角色有其脆弱且需要學習的一個面向。
從這個角度出發思考,《好搭擋》的車恩京就變成是一個還蠻有意思的切角。雖然在離婚官司的勝訴率高、可說是明星律師等級,可是當她面對自己的婚姻發生狀況時,作為「當事人」,她還是會需要走過那些自我質疑跟忐忑。
很多思考面向或許不那麼直觀,卻也是用相對事實面向的思維,在看待自己的婚姻問題。她固然「專業」,也知道自己需要做的具體行動,可是願不願意去執行,以及蒐集到的證據是否要拿出來使用,我覺得她也走過了很多當事人,面對另一半外遇時會有過的心路歷程。
以前 4 集來說,包含由新人律師韓宥利,意外發現車恩京丈夫金智尚的出軌現場,直至後來疊合自己的生命經驗,開始很難用客觀思維去看待自己已知事實——我蠻喜歡韓宥利這個角色的設計,不論是在學生時期曾經聽過車恩京的演講,發現與自己的價值觀有所違背;又或者是自己原生家庭的經驗,導致後來對於外遇事件的難以客觀,這些可能混雜入私人情感的線索,都可能進而影響自己的判斷。
可以留意到,其實絕大多數以律師背景為主題的戲劇,都會有一段磨合的思辨在於,作為律師,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化利益為守則,但倘若這個守則的前提,可能違背自己的信念、或者違反了人性的道德標準,那是否應該繼續為客戶打這場官司?以及,所謂官司的勝負又代表什麼?
在前幾集的事件當中,看見韓宥利做為那種新人律師的「鬱悶感」——雖然好像打贏了官司,卻好像是加深了當事人在婚姻中的痛苦。真相是什麼?好似其實也沒有那麼重要。那麼身為律師,又為了什麼而奮戰跟努力?
在《好搭擋》裡,透過每一則事件看得到婚姻的關係以及探討,確實在很多關係的破裂之時,可能不是所有的處理方式都得以圓滿,也更可能在感情的最後,看到對方的醜陋面——像是在金美靜、朴珉碩的案件當中,我覺得是更具有壓倒性的,看見做錯事的一方為求低調落幕,而做出更多的讓步,縱使,我認為態度上還是容易讓人感到不悅與不舒服——確實有一種囂張跋扈的姿態,讓人會格外感到不甘心。
難免從旁觀者、觀眾的角度,都會產生跟韓宥利一樣的不平,甚至會有一些負面評價的產生——會覺得不要跟利益妥協,更不要輕易的「原諒」——但反倒是從車恩京的處理方式裡頭,儘管最後呈現的畫面,是一個未來的可能推測,可是觀眾也會在那個瞬間期待,並且想像這樣場景的確實發生。
官司的勝負其實並非個人主義,當其中有更多相對應的關係人時,每個人的立場跟思考,確實就會有所不同。律師終究是「代理人」,而不是「當事人」,我覺得這件事情,同樣也提醒著作為「旁觀者」的其他人。
在婚姻當中,夫妻的關係是什麼呢?故事中有一段是由車恩京提到「離婚是成為陌生人的家人」,在這句對白出現的那一瞬間,我其實覺得蠻值得深思。
透過車恩京跟韓宥利的思辨,讓整個故事的討論不光是在資深前輩與新人之間的對焦與碰撞,更同時是一種對於「婚姻」這件事情的思辨,我覺得是這個故事很有意思的一點!
從第四集開始,車恩京開始決定要處理自己的婚姻關係,從決定提告的當下,也象徵著另外一個篇章的揭開——當然,可以想像這是故事中很重要的一個環節,只是我卻也還是蠻期待,像前幾集很多單元個案的型態,可以持續進行。
我自己蠻喜歡的一個設計在於,讓車恩京鐵下心放手的關鍵,其實是一件說起來可能相對日常的小事——但或許正是因為曾經讓自己感覺有歸屬感以及產生依賴感的事件,發現自己並不是對方身邊那一個人時,才會瞬間清楚意識到,這段關係再也回不去從前了。
呼應到故事劇名,其實「搭擋」這樣的概念,以及所謂的「離婚專責組」,看到他們的 team work,也是我覺得對這個故事很大的一個期待!從形形色色的關係當中,包含法律攻防、讓整個離婚官司像是一場「show」般的戲劇化處理,或者真實人性與情感的衝突拉扯,其實也是我覺得《好搭擋》很有看頭的地方。